编辑: 雨林姑娘 | 2013-04-01 |
④准备原认定申请表:复印好自己原先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个人档案里)一式两份 ⑤网上申报:为节省当事人的申请时间,如认定机构是江门市教育局的(如果认定机构是其他教育局的,请当事人提前与当地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联系,将本人准确信息告知),请补办前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
网址:http://wsbs.jiangmen.gov.cn:8384/)―网上办事―部门服务―江门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栏目进行网上预申报.以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根据网上预申报的信息提前准备好教师资格证书. (2)补办 ①认定办审核:当事人与认定机构联系好后,持登有遗失声明的报刊、申请遗失补办的说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正面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即可,用于贴到教师资格证书上)向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后在《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在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②教育局办公室盖章: 当事人携加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意见的全套申请材料、贴好本人正面一寸免冠照片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教育局办公室加盖教育局公章和钢印. 5.教师资格证书损毁的如何补办? 答: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并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毁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对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应登记造册,集中销毁.
六、其他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要提供哪些基本材料? 答:申请人需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相关的认定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历(或学位)鉴定证明;
⑤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⑧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⑨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 两学 (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 必要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要求有关单位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2 .《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能否等同于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答:毕业生与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不可以代替人事关系证明. 在江门市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申请时须出具本市户口本(卡),对于户口不在本地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应在取消暂缓之后,将人事关系挂靠人才交流市场后再进行认定,或者回户口所在地认定. 3.应如何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请看封二的填表说明 (1)封面及表格第一页及第二页的 备注 栏由申请人填写,要求字迹清晰、端正. (2)姓名、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申请资格种类、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身份证(或港澳台证、军官证等)号码为必填项目,必须填写准确、清晰,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必须与申请人身份证一致,其余项目按实际情况填写. (3) 工作单位 的填写:工作单位的全称,以单位公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