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3-04-17 |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时)或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时);
3分项报价表;
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文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等;
5财务状况: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
6企业以往业绩:提供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附合同关键页);
7人力资源: (A)项目组织机构 (B)拟派项目经理 (C)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D)项目管理部人员构成情况 8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注: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部主要成员不得兼职;
未经采购人同意上述人员不能随意更换,采购人有对成交人项目人员考勤的权利. 16.1.2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包括并重点描述以下内容: 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工程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配合建设方具体措施. 劳动力计划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16.2 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 技术部分标准和要求 ,完成项目施工任务,并对本项目进行报价. 16.3 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以及供应商对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的踏勘情况,编制本磋商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16.4 如果采购人在本磋商文件中提供了响应文件的相关格式,则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使用采购人提供的格式(如属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6.5 响应文件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上述删改是根据采购人发出的磋商文件修改补充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响应文件修改处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6.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内容之前编制可方便检索的总目录或索引. 16.7 供应商编制的书面响应文件正本1份,其副本份数4份. 16.8 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电子版2份(U盘形式). 17对磋商文件的响应 17.1 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不得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对采购人不利的任何变动,但供应商为了提高其磋商竞争性,可选择作出对采购人而言,比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和条件更加优惠或更加有利的承诺.如果该供应商最终被授予合同,则其作出的并供应商所接受的更加优惠或更加有利的承诺,将成为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承诺并将被纳入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的合同中. 18响应文件装订与签署 18.1 供应商应将编制的响应文件按照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别装订成册.如果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的内容过多,可以分册装订.供应商应对所有响应文件采用左侧书本式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18.2 根据16.1款有关要求和规定,供应商为增加其磋商竞争性而编制的必要的其他资料,应根据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和原则,按照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予以分类,分别装订在相应部分中. 18.3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其他各部分文件封面的左上角处明确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对 正本 和 副本 字样的标识方式不做统一要求).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4 所有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封面均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