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3-04-17 |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 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90天.
(二)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
第一篇
五、保证金 ;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三)修正错误 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