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3-04-25 |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教学多媒体设备,详见附件《标的物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价格(元) 交货期
1 教学多媒体设备 588000.00 确定成交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要求安装完毕 合计(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捌仟圆整($:588000.00元)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成交通知书;
②乙方的响应文件;
③竞争性谈判文件;
④乙方在谈判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伍拾捌万捌仟圆整($:588000.00元)元,其中包括本文件中的全部服务内容、要求、人工、维修设备、运输、仓储、安装、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等一切费用.
2、付款步骤:合同签订后,项目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支付供方95%货款,余款(中标金额的5%)一年后付清.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质量保证 交货期:确定成交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要求安装完毕. 质保期:整个项目三年质量保证服务. 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接到保修电话后15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维护服务(包括维修配件到达服务现场),如在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设备,提供备用机器,确保甲方正常工作. 3.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标的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计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3.3 除特别约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四、包装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包装,在送交甲方验收前不得拆箱.
五、标的物的交付 5.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5.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5.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5.4交货并安装完工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 5.5 交货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
六、伴随服务 6.1 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6.1.1 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6.1.2 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需的工具;
6.1.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