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3-04-27 |
第三章评分办法资格审查项;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费用承担 投标人前期勘察现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分包 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允许分包,禁止转包.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
合同条款及格式;
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将修改通知发布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3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只投其中部分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文件无效. 3.2.2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3.2.3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竞争.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所需设备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保修、技术培训、售后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内容,满足本项目所涉及的全过程费用,投标时任何估算错误和漏项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3.2.4投标货物如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不一致,应填写 技术性能偏离表 ,并逐项、逐条说明偏离情况,但不得有负偏离. 3.2.5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