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3-05-0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分)方法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濮阳市公安局(濮阳县)的委托,就濮阳市公安局(濮阳县)办案审讯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濮阳市公安局(濮阳县)办案审讯系统项目 采购编号:PC【2018】084(濮阳华春)濮政采GK第00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3677170.00 元2.质量要求:合格 3.招标范围:濮阳市公安局(濮阳县)办案审讯系统项目,详情见招标文件;
4.标段划分: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5.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45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完成.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须知: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按照本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提供报名资料,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并胶装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拒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标书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予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于2018年06月11日至2018年06月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濮阳市绿洲风景26号楼一单元二楼东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纸质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万元整;
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户中以电汇形式交纳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账??号: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