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3-05-01

1510 8340

5250 058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行??号:1055

0200 0357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注:

1、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将银行进账单和公司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入投标文件中;

以收款人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 此款为(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

2、投标保证金分配需要供应商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后按照《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pyjsgc.com/) 网上保证金系统使用须知 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的办理也可以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pyjsgc.com/)(CA证书在线申请)进行查询.

六、投标文件截至、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7 月05 日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濮阳市公安局(濮阳县)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

电话:0393-884012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

电话:18338078777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8年06 月08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 招标人 招标人:濮阳市公安局(濮阳县)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

电话:0393-8840120 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濮阳市绿洲风景26号楼一单元二楼东户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833807877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1.3 项目名称 濮阳市公安局(濮阳县)办案审讯系统项目 1.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5 出资比例 100% 1.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7 付款方式 采购单位在出具验收报告三十日内,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的95%,其余5%自验收之日起满一年无问题后付清. 1.8 标段划分及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共一个标段、濮阳市公安局(濮阳县)办案审讯系统项目 1.9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45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完成 1.10 质量要求 合格 1.11 质保期 按技术指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2个月为质保期 1.12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4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1.15 招标人说明澄清 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布的变更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等 2.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4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05 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2.5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3.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必须从基本帐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元整 单位全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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