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3-05-11 |
6、企业是否有巡护人员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
7、地面管道是否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现象;
8、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在管道沿线特定区域范围内建立维抢修队伍(配备专门人员、维抢修车辆、设备和机具,合理储备管道抢修物资)或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相应有资质和能力的专业队伍进行管道的维抢修工作,抢险作业时是否制定了具体方案,作业前是否采取了相应防范措施并对重点部位进行了监护,检维修过程是否加强了可燃气体的监测;
9、企业是否有故障下的安全保障设施和备用系统等.
(三)行政许可情况.
1、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管道是否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2、企业管道是否按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等.
四、工作安排
(一)摸底建档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1月1日至2月底). 各管道企业按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全面整理管道基础技术资料,研究制定具体的管道排查整治工作计划,深入排查管道存在的各类隐患,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进一步完善管道安全设施,建立、健全相应的管道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建立起完善的管道档案管理资料.各企业的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工作要在2014年2月底前完成,并向当地设区市、县安全监管部门上报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总结和河北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自查情况表.
(二)检查整治阶段(2014年2月底至3月20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按照省政府总体部署和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所有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检查管道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和安全设施设置情况,深入排查治理运行、在建管道的事故隐患.2013年3月20日前,由各设区市及定州市、辛集市安全监管局向省局上报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总结和河北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自查情况表.
(三)督导总结阶段(2014年3月底前). 省局组织督导组对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查找不足,对全省管道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探索研究管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充分认识管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省政府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制定本地区的排查整治工作计划,把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及时部署落实到所辖县(市、区)和有关企事业单位,推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推动落实.各地和有关企业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加强工作调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攻坚,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取得实效.
(三)全面排查,深入治理事故隐患.各管道企业要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本次排查整治要求,开展彻底的、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分清情况、加大投入,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涉及其他单位、自身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做到 五落实 ,并及时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抓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