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3-05-15
敖汉旗地方标准AN/TOO01―2015 谷子加工规范 2015-xx-xx 发布 2015-xx-xx 实施 敖汉旗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AN/TOO01―2015 前言本规范依据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 本规范由敖汉旗人民政府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敖汉旗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贾祥龙 张雅芬 田元军 本规范于2015年x月x日首次发布. -1- AN/ TOO01―2015 谷子加工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敖汉旗内经申请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加工生产敖汉小米的企业.企业应当持续地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保证持续稳定地生产合格的产品 本规范适用于敖汉地区的谷子加工小米过程的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 GB

7718 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1766 小米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8232 谷子 GB/T

17108 ? 粮食销售包装 《敖汉小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管理规范》 《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引用标准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谷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年第73号公告批准的敖汉小米的产地保护范围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长胜镇、下洼镇、四家子镇、贝子府镇、金厂沟梁镇、四道湾子镇、宝国吐乡、丰收乡、萨力巴乡、牛古吐乡、古鲁板蒿乡、玛尼罕乡、木头营子乡、敖润苏莫苏木和羊场办事处等16个乡镇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内,选用 大金苗 系列、 大红谷 系列等谷子品种,按照特定生产技术规程种植的谷子. 3.2 谷子加工 用物理方法脱去谷子谷壳和皮层制成具有较好食用品质的小米的过程. -2- AN/TOO01―2015

4 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采购 谷子加工企业对采购的谷子应进行检验,采购的谷子质量应符GB/T 8232要求.不得使用陈化粮.企业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变质的、污秽不洁和受到其他污染的谷子进行加工. 4.1.2 包装 谷子包装应符合GB/T 17108的要求;

运输工具应备有防雨、雪等措施,运输时应防止污染,谷子存储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1.3 运输 运输工具应备有防雨、雪等措施. 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 4.1.4 储藏 储藏按堆存方式可采用散装或包装,储存符合 GB/T8232 要求 . 4.2 生产设施要求 4.2.1环境 谷子加工区域应建在交通方便、水源充足,远离粉尘、烟雾、有害气体及污染源至少1000米的地区;

有与加工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生产区应与生活区分开. 4.2.1.1 道路 谷子加工区域主要道路和进入厂区的道路应辅设适于车辆通行的坚硬路面(如混凝土或沥青路面);

道路路面应平坦、不积水. 4.2.1.2 绿化及排水 谷子加工区域内应进行合理绿化,保持环境整洁,并有良好的防洪、排水系统. 4.2.1.3 卫生设施 谷子加工区域厕所应远离生产车间、原粮及成品库至少25米,并设有洗手设施及卫生责任制. 4.2.1.4 垃圾处理 谷子加工区域垃圾应集中存放;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