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3-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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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406 建设地点 永寿县店头镇坡刘村 立项审 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88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541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机动车燃油零售F5265 总投资 (万元)
3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0.
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17%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8.9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永寿县福安加油站于2008年建成并投入运营,项目地位于永寿县店头镇坡刘村,经营范围为成品油零售.该站成立至今因历史原因,未及时办理环评手续,建设单位现将油气回收进行改造,改造为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并将单层罐改造为双层储罐,目前正在改造中,本次对改造后的加油站做整体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总占地面积2886m2,罩棚面积304m2,本次改造新增站房面积134.64m2,原有站房面积71.55m2,税控双枪加油机4台.项目共设4个油罐,其中2个30m3柴油罐,2个30m3汽油罐,油罐总容积为120m3,柴油罐折半计算后油罐总容积为90m3,属于三级加油站.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该项目属于 四
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24加油、加气站--新建、扩建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永寿县福安加油站于2018年8月委托我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技术资料收集等工作,在对本项目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现场勘探情况,本项目已运营,现企业自主完善环评手续.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订)》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在《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陕发改产业[2007]97号)内,项目建设符合陕西省现行的有关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分析 经现场勘察,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国家及地方保护的保护林带、基本农田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项目建设用地属于商业用地,可知,本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3、选址合理性分析 该建设项目位于永寿县店头镇坡刘村,该加油站已取得永寿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土地文件,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修订)》(GB50156-2012)要求,项目为三级加油站,当地基础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符合城乡规划;
项目紧邻城市道路,但非城市干道交叉路口,选址合理.项目站内各储油、加油设备均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修订)》(GB50156-2012)中相关防火距离要求,加油站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见表1. 表1 加油站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一览表 方向 距离 站内设施 站内汽油设备 站内柴油设备 埋地 油罐 加油机 通气管管口 埋地 油罐 加油机 通气管管口 北 果园 标准 ― ― ― ― ― ― 实际 ― ― ― ― ― ― 东 农田 标准 ― ― ― ― ― ― 实际 ― ― ― ― ― ― 西 农田 标准 ― ― ― ― ― ― 实际 ― ― ― ― ― ― 南 永店路(主干道) 标准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