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3-05-23 |
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嘉禾县铸友工贸有限公司1*50立方米高炉富锰渣生产线项目位于嘉禾县龙潭镇石破头村,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取得省环保厅批复(湘环评[2010]155号).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企业擅自建设了32m2环式烧结机,并将多余高炉煤气由点火放散改为发电,嘉禾县环保局对此进行了查处,企业被列入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为此,铸友工贸有限公司拟对生产线进行变更,拆除32m2环式烧结机,厂区内北部新建65m2环式烧结机;
新建原料库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烧结的主要工艺流程为:配料-混料-烧结盘-热破机-溜筛-烧结矿.变更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变更后,年产烧结矿30万吨,自行利用7.5万吨,其余外售.根据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嘉禾县铸友工贸有限公司1*50立方米高炉富锰渣生产线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分析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嘉禾县铸友工贸有限公司富锰渣生产线项目申请产业政策审查的复函》(湘经信产业函〔2016〕325号)文件精神,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司按《嘉禾县铸友工贸有限公司1*50立方米高炉富锰渣生产线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报告调整的内容实施项目建设.
二、项目严禁从事炼铁生产.立即拆除现有未批先建的32m2环式烧结机.
三、施工期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治因施工对水环境、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固体废物按渣土管理部门的要求处置.
四、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建设半封闭式的原料库,原料装卸应洒水抑尘;
烧结废气经四组旋风除尘及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25米烟囱排放;
烧结机机尾卸矿点、热破碎进料口和落料点、热筛分筛面应设集尘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由15m烟囱排放;
高炉出铁口上方应设置集气罩收集出铁口无组织烟尘,收集的烟气与高炉煤气一并送煤气净化系统处理;
余热锅炉废气引入烧结机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
外排废气须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五、碱液喷淋废水、设备冷却水应循环使用;
建设容积R6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由于原料和生产场地洒水抑尘.
六、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用于烧结系统收尘灰贮存,烧结系统收尘灰须外售有资质单位处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其他回收尘、机下粉泥、返矿用于烧结机配料;
烧结机原料混料产生的筛下物用于高炉配料;
喷淋塔沉淀池沉淀渣收集暂存后外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