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3-05-31 |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重庆大学、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方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嘉兴众诚镁业科技有限公司、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山东银光钰源轻金属精密成型有限公司、山西闻喜镁业、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博奥镁铝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复生、张静、向冬霞 、李平、郭进、陈辉明、陈剑....... 镁产品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镁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镁合金加工产品:铸件、锻件、板、带、管、棒、型和粉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934 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 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 4857.4 包装 运输包装件 第4部分 压力试验方法 GB/T 4857.5 包装 运输包装件 第5部分 跌落试验方法 GB/T 4857.8 包装 运输包装件 第8部分 六角滚筒试验方法 GB/T4892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B/T?5034 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板 GB/T
13024 瓦楞纸板技术要求 YB/T025 包装用钢带 SH/T0692 防锈油
3 包装通则 3.1 包装材料要求 3.1.1 包装材料主要有纸板类、木材类、金属类、塑料类、复合材料类、麻类等.所有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的环境法律法规要求,并可回收、再生或降解处理. 3.1.2 与镁材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的水溶性应呈中性或弱碱性;
其中纸的含水率≤10%,国内包装用木材的含水率≤18%,出口包装用木材(免薰蒸)≤12%. 3.1.3 制作出口包装箱的木材应进行化学熏蒸处理、高温热处理或其它处理,且木材上不允许有残留的树皮. 3.1.4 保护膜用胶应与镁材表面状态相匹配,不得发生化学反应及胶转移现象. 3.2 包装箱、架、托盘要求 3.2.1 包装箱、架、托盘可用木材制造,也可用金属或其它材料制成,要保证其有足够的强度,不能因其破损而使产品受到损坏. 3.2.2 包装箱、架、托盘的尺寸应能满足产品尺寸要求,箱内允许装填充材料(内部填充材料不应对产品不利),保证产品在箱内无窜动或挤压.采用集装箱发运时,还应考虑与其尺寸匹配. 3.2.3 单个包装箱内只能放置单一品种的零件,按零件的形状、有规则地摆放,禁止混装. 3.2.4 包装箱、架、托盘加强带的距离除能满足包装箱、架、托盘的坚固性要求外,还应满足吊车和叉车的作业要求;
所有运输组合的包装单元都应适合机械搬运(除了不适合托盘化运输的手工搬运小包装外),对于近距离的供应商,应采用周转器具供货,远距离供应商可采用一次性包装或可周转使用的包装形式供货;
托盘的主要尺寸及公差应符合GB/T2934的规定或用户的要求. 3.2.5 制作木质包装箱、架、托盘时,钉子应呈迈步形排列,钉帽打靠,钉尖盘倒,不允许有冒钉、漏钉现象,吊运位置应加装起吊保护铁角. 3.2.6 制作金属包装箱、架、托盘时,应焊接或铆接牢固,不得有漏焊(漏铆),焊缝(铆钉)要打磨光滑,不得损伤镁材及人身安全. 3.2.7 各种包装箱、架、托盘应规范、平整、清洁、干燥. 3.3 其它要求 3.3.1 包装捆扎用钢带或塑料包装带,钢带质量应符合YB/T025标准要求.钢带与产品直接接触的棱角处或钢扣处应垫上保护材料. 3.3.2 产品的具体包装方式及处理方法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或用户要求. 4.包装方式 4.1 铸件包装方式 4.1.1 可周转使用的包装方式 4.1.1.1可周转使用的包装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 图1 可周转使用的包装结构示意 4.1.1.2 对于近距离的运输,可采用周转器具供货,周转箱使用寿命为两年.材质为抗冲击聚丙烯PP或金属材质,根据产品需要允许设计箱体摆放空间,防尘盖与周转箱连在一起,但不得影响周转箱的堆叠使用,需在容器的相邻长短边上安装看板夹. 4.1.2 纸箱包装方式 4.1.2.1 纸箱包装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 图2 纸箱包装结构示意图 4.1.2.2 长途运输用瓦楞纸采用一次性包装箱,质量应符合GB/T 13024,检验方法按GB/T 4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