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3-06-09 |
一、高级技师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凡取得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5年以上,并在《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二)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应等级的专业证书. 3.按苏人发〔2003〕9号文件及苏人社发〔2012〕113号文件要求须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素质读本》学习,并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4.任现职期间,在专业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或文章)1篇. 5.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操作技能 ,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 6.具有传授技艺并具备培训高级工和技师的能力. 各工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具体申报条件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的要求确定(详见附件6-22).
(三)破格条件 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突出,技术上有创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与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四至六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二至三名的. 3.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的. 4.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出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显著,技术上有突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 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具有绝技、绝活、专利,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程序及办法
(一)个人申报 符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考评高级技师技术等级,并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1《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须知》).往年申报未通过初审的,如有新的业绩可重新申报.已参加培训考核未取得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者可以再次申报,但必须履行正常的申报程序.
(二)专家推荐 申报高级技师技术等级必须有两名业内专家(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技术能手、业务主管)对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潜在能力等提出书面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