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3-07-19 |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公司基本信息
5
二、发行计划
6
(一)发行目的
6
(二)发行对象及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6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1
(四)股票发行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金额
13
(五)董事会决议日至新增股份登记日期间的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公司挂牌以来的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及其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
13
(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
14
(七)募集资金用途
14
(八)本次发行前资本公积、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23
(九)本次发行已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
23
(十)本次发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24 (十一)本次发行涉及主管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
26 (十二)公司是否存在股份质押、违规担保情况
26 (十三)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29
三、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31
(一)本次定向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31
(二)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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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32
(四)本次定向发行对其他股东权益或其他类别股东权益的影响
32
(五)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
32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33
五、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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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与光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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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与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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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投资人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38
六、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信息
41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3
八、中介机构声明
44
九、备查文件
48 释义在本次发行方案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平原智能、公司、发行人 指 河南平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定向发行、本次股票发行、本次定向发行 指 河南平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董事会 指 河南平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河南平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上海拔山 指 上海拔山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洛阳公司 指 平原智能装备洛阳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股权登记日 指2018年11月28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业务指南》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公司章程》 指 《河南平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