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3-07-20 |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投标保证金 金额:50000 元;
交款方式:按要求报名成功后,于规定时间内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http://ggjy.cnjg.gov.cn)缴纳,网站暂只支持农行网银支付.(正常情况下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保证金,特殊情况除外:因网站故障而无法正常交纳的须电话联系(0839-6601813) 转人工处理).如网上操作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839-6601813).(网上缴纳成功后,截图打印交款凭证). 提示: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后,供应商数量是否达到三家,会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页面及时提示,请注意查看. 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6月5日17时(北京时间)
6 履约保证金 金额:中标价*10%(不能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交至采购人帐户.
7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 代理机构:田女士.联系
电话:0839-6624929. 采购人:姜先生 联系
电话:13508063590
8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梁女士.联系
电话:0839-6601831.
9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到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
电话:0839-6601831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裙楼四楼.
10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交易受理股 联系
电话:0839-6624929 采购人:姜先生(询问有关采购资格条件及采购需求和采购实质性内容) 联系
电话:13508063590
11 供应商质疑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涉及供应商资格条件、项目内容和要求、评标方法及标准、中标(成交)结果等采购人的权利和要求事项提出质疑的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姜先生(询问有关采购资格条件及采购需求和采购实质性内容)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