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3-07-22
苏州市2019年工程建设领域 专项治乱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化部署,强化举措,掀起新一轮强大攻势,铲除黑恶势力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生存的土壤,进一步推动建筑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遵循"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和技术手段,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净化工程建设领域环境,全面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乱象,为2020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供保障.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 把线索摸排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对2018年1月1日以来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违法发包行为.项目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有无肢解发包行为,招标人是否存在规避招标、公开招标转邀请招标的行为. 2.资格条件设置不合法不合规.招标文件中设置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法、评标办法设置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是否设置不合理准入条件. 3.合同备案和变更备案是否规范.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否办理过网上备案,合同的实质性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致,是否存在阴阳合同,项目部主要人员变更是否规范;

工程变更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问题. 4.异议投诉受理、查处是否依法依规.招标人、代理机构是否依法受理并处理异议,监管机构是否依法受理并处理投诉,对违法违规问题是否及时查处或移交;

招投标活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项规定. 5.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评标专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不公正评标行为. 6.各类串标、围标行为.利用多种手段摸排不同投标人之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行为. 7.各类弄虚作假行为.排查在招投标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弄虚作假行为. 8.两场联动机制的执行情况.开展在建项目抽查,检查有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9.针对有投诉或举报的项目,根据相关线索,深入、全面核查有无串标围标、弄虚作假等问题.同时,排查相关投诉举报是否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举报的情形.

(二)建筑清欠领域 1.用工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或不按法律法规规定核算支付,恶意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 2.建筑劳务单位或个人以讨要工资为名,恶意敲诈勒索工程款,索取不正当利益的. 3.在劳资纠纷问题中,背后操纵和组织鼓动人员上访、闹访,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4.其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4月15日).市住建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处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工程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区住建局要根据自身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负责部门,于4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住建局.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治理阶段(4月16日―9月30日).各市、区住建局根据工作方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围绕主要工作内容,对本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和清欠领域进行全面、彻底、深入地排查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建立检查、整改工作台账,实施全过程检查督办、对账销号.对违法、违规的线索疑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准确认定,严肃依法依规处理.对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行阻碍投标、操纵项目中标结果、恶意投诉、恶意欠薪、非法讨薪、鼓动人员聚众闹事、敲诈勒索等情况线索,及时同步抄报各地扫黑办.各地全面排查治理的情况请于9月30日前书面报市住建局. 第三阶段:督促整改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市住建局组织全市范围内的抽查,对各市、区存在的问题及整治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督促整改,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市住建局根据全市排查治理和督促整改工作情况,剖析突出问题,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形成工作总结,为2020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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