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3-07-30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 关于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以下简称《报告表》).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会专家意见,我局环评审查委员会对该《报告表》进行了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工业园纬一路36号鱼化光电电子产业园8号楼,为一家专门从事工程材料委托及见证取样检测的专业检测单位.该单位开展的主要监测内容为:水泥抗压、抗折性能检测,砂浆、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不同配合比的水泥试块抗压性能检测,混凝土试块渗水性能检测,砂浆拉拔性能检测,瓷砖、石材的吸水率测定实验和破坏程度性能检测,钢筋抗压、抗弯、抗拉性能检测,涂料耐洗涮性性能检测,防水卷材、涂料拉伸、耐热、低温性能检测,保温材料燃烧实验,保温材料的氧指数、热值、可燃性、不燃性性能检测.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5%.

二、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建设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我局提出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确保保温板单体燃烧设备自带的四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正常运行.燃烧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6米高的排气筒至楼顶排放.燃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增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颗粒物排放限值的要求,苯、二甲苯等有机废气执行《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我市有机废气治理工程建设与管理的通知》中的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必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配套建设沉淀池,搅拌机清洗废水和耐洗刷性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与其他污、废水一起排入园区化粪池.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的要求.

(三)必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模具擦拭抹布、废机油、废涂料、废涂料膜、废涂料桶、废活性炭、废外加剂瓶、喷淋废液等应分类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废混凝土块、废瓷砖、废砂浆等试验废料交由相关单位进入城市垃圾消纳场.

(四)项目运行期间,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各类检验设备均安放于室内,加强设备维护,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项目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项目运营期,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监察大队负责对其实施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我局备案.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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