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3-08-02

部分利害关系方向调查机关提交了书面评论,调查机关在初裁中予以了考虑.

(三)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初步调查 1.参加调查活动登记 2006年11月22日,调查机关发出《关于参加甲乙酮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登记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丸善公司、东燃公司和日本出光兴产株式会社向调查机关递交了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后,调查机关接受了上述利害关系方的登记. 2.成立产业损害调查组 2006年12月21日,调查机关成立甲乙酮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组. 3.发放和收回调查问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于2006年12月21日向已知的中国大陆生产者、进口商和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发放了《中国大陆生产者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和《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 在规定的时间或经批准延期递交的时间内,中国石油抚顺石油化工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黑龙江石油化工厂、淄博齐翔腾达化工公司递交了《中国大陆生产者调查问卷》答卷,东燃公司、丸善公司递交了《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答卷. 4.听取利害关系方意见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2006年12月29日,应本案申请人申请,调查机关听取了申请人的意见陈述. 5.接收利害关系方书面评论意见 2007年3月16日,调查机关接收了东燃公司提交的《关于甲乙酮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的评论意见》. 2007年4月23日,调查机关接收了《中国大陆产业对日本东燃化学株式会社关于甲乙酮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书面评论的评论意见》. 6.实地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对本案申请人中国石油抚顺石油化工公司和中国石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进行了实地核查.调查机关核实了申请书和被核查企业调查问卷答卷的相关证据材料,被核查企业向调查机关提交了实地核查补充材料. 7.听证会 2007年6月7日,应东燃公司的申请,调查机关召开了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听取了利害关系方的意见陈述. 调查机关对申请书、调查问卷答卷及所附证据材料、实地核查结果、各利害关系方评论意见、各利害关系方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全面评估,并对各利害关系方的意见依法给予了充分考虑.

二、被调查产品 调查机关确定本案的被调查产品及调查范围描述如下: 被调查产品名称:甲乙酮,即甲基乙基(甲)酮,又名丁酮或2-丁酮,英文名称为Methyl Ethyl Ketone(简称MEK),或Butanone,或2-Butanone. 分子式:C4H8O 化学结构式: O ‖ CH3-C-CH2-CH3 税则号:本案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06年版)》税则号:29141200. 甲乙酮是一种有机溶剂,用于炼油、染料、涂料、香料、粘合剂、医药、电子元件清洗、磁记录材料、合成革等行业,还可用于制备某些抗氧剂、硫化促进剂及硝化纤维素、醋酸纤维素、聚氨腊树脂、乙烯树脂、丙烯树脂、醇酸树脂、酚醛树脂、油墨等. 调查范围:原产于日本、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的进口甲乙酮.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