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3-08-03 |
电话:0574-82538390 投标人须知 序号 须知内容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强蛟镇上蒲村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见招标公告. 项目酬金 10万元/年;
根据实际服务情况,招标人额外考核部分奖励金(最高3万元). 项目期限 本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经招标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2 招标人 名称:宁海县强蛟镇上蒲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海县强蛟镇上蒲村 联系人:沈淑娇 联系方式:13989397199
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75号三楼 联系人:刘家俊、潘佳韵 联系
电话:0574-82538390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自然人(以身份证或公安机关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法人(以有效的营业执照为准,开标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
5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现金,在投标时缴纳.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直接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抵作履约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由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递交投标文件.如为法人单位则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代表,不需提供)递交投标文件. 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
8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5月3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宁海县强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 开标程序 身份核对→开启投标文件→摇号→公布结果→开标会议结束.
10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伍仟元整,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变为履约保证金,待三年合同期满后返还,履约保证金期间不计息.
11 对招标内容进行 变更的处理 合同期内,因故致使本项目服务区域发生变更的,由招标人根据实际变更量,按成交单价进行增减,按实结算卫生保洁服务酬金,以联系单为准.
12 合同终止 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不能保证服务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招标人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3 其他 投标报价为包干价,包含完成本项目一年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2、招标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在承包期内,中标人所需的车辆、扫帚等工具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使用过程中不得恶意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4、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5、中标人须自中标公示期满起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日内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书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人提交200元的资料费. 本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服务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阐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