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3-08-04 |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迟的事实、可能延迟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用户).甲方(用户)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如甲方(用户)不同意延期,乙方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服务义务.
2、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合同项下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从合同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周迟交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到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服务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
3、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服务款、扣除履约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