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3-08-05 |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7月26日13: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6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钻石湾附近). 十
一、招标人:大连市金州新区地方税务局 十
二、招标代理人: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琛
电话:0411-39202016-839 传真:0411-39202016-816(自动) 地址:大连开发区五彩城凯伦国际大厦B座2402室开户行: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帐号:20331201010748396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金州区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 采购人名称:大连市金州区地方税务局
3 投标保证金额:36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圆整)人民币.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投标人公司账户的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22 日16:30时). 户名: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账号:203312010107483961 联系人:段欣彤 联系
电话:39202016-806 并注明单位名称及款项用途,注明字样: 金州区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投标保证金 (以到帐时间为准,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投标保证金同地将以转账支票的方式予以退还,异地将以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办理退领时须提交投标人本企业出具的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1)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
39917759、传真:0411-39917780.
4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
3、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6年7 月26日13:00至13:30,到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6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钻石湾附近)当面递交.
7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7月26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及时间:2016年7 月26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6开标室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钻石湾附近).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如果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须带营业执照原件,如果是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前接受身份验证.
8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9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