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3-08-07

第一章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详见

第一章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

第一章招标公告 5.7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标书投递的先后顺序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全部从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前三名合格中标候选人. 7.3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设计费用总额20%;

提交规划初步方案支付设计费用总额50%,完成并向县主要领导汇报并经专家审查通过后,支付剩余设计费,不留尾款. 10.2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代理费收取:此费用由中标人支付,金额为中标价的1.5%. 公证费收取:若产生公证费,公证费收费标准为合同金额的1‰,其中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高于20000元的按20000元收取.由中标单位于合同签订前到五莲县公证处交纳. 中标公示:

1、中标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示. 评标时,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所涉及的所有原件,并自列一份清单,随原件资料一起提交,格式自拟,若资料在年检期间或因故未能提供的,需由相关管理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审查结果以招标人最终判定为准.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设计进行招标. 1.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本项目招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规划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100%.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 招标内容、设计周期和设计质量 1.3.1 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质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因设计问题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