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3-08-18
附件2 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天长市民政局 目录序号 事项名称

1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信息公布

2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项目服务

3 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

4 社会组织教育培训

5 社会组织评估

6 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查询

7 社会组织信用代码赋码

8 提供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服务

9 分配全市救灾款物

10 开展捐赠与募捐活动

11 救灾捐赠、募捐活动及款物分配、使用情况公布

12 福彩公益金助学

13 社会工作者培训

14 老年人权益保障服务

15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就业安置服务

16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17 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18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认定审核

19 优抚对象精神抚慰

20 优抚对象抚恤优待

21 孤儿救助

22 社会弃婴救助

23 城镇 三无 人员救助服务指南

24 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发放标准发布

25 农村留守儿童临时监护照料

26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24小时求助接待服务

27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站生活服务

28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寻亲服务

29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服务

30 救助管理机构中受助未成年人教育服务

31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离站服务

32 寒冬送温暖 专项救助行动

33 夏季送清凉 专项救助行动

34 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35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政策发布

36 基本殡葬服务

37 困难群众殡葬救助

38 公墓管理服务

39 婚姻登记档案查询

40 婚姻家庭辅导

41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保障

42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服务

43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服务指南

44 变更民族成份服务指南

45 开展创建 和谐寺观教堂 活动

46 和谐寺观教堂 达标情况公布

47 开展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 活动

48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49 为在外就业人员及随迁子女出具民族成份证明的服务

50 全市少数民族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服务

51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 天长市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1.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信息公布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二章最低生活保障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

第二章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由政府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一)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二、承办机构 市民政局

三、服务对象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四、申请条件

(一)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五、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房产证、土地(山林、渔场)确权证明、收入证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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