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3-08-25 |
签字或印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其个人方章. 5.8日期:除非另有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称 日 均指日历日,投标文件中需以日历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评审时,对投标中出现的 工作日 按五个工作日折合七个日历日计算,且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就有关日期作出对该谈判供应商不利的折算或量化,谈判供应商不得对此提出异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9备查: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书、证件的(传真件、复印件、扫描件、彩喷件、彩打件、影印件)模糊或不清晰影响到评委评审时或评委认为有必要核验该证书证件原件时,投标供应商应在评标现场及时提供该证书、证件的原件等候评标委员会评审作出的行为,不等于必须查验. B.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6.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竞争性谈判程序的资料,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之前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6.1.1邀请书;
6.1.2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6.1.3谈判供应商须知;
6.1.4谈判响应文件主要内容格式;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谈判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可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应在最后截止时间3天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适当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送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每一谈判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8.1采购文件发出后,在谈判结束前任何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式告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每一谈判供应商. 8.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已经报名并领取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8.4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供应商误读、误解修改书而导致的不利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C.现场考察
9、现场考察: 不组织 9.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考察项目现场活动,谈判供应商必须自行考察项目现场,谈判供应商应对现场的具体环境条件详尽了解,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9.2谈判供应商在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考察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指定的地址在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适当方式给予答复. D.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10、要求 10.1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使其文件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谈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作出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其谈判谈判将有可能被拒绝. 10.2谈判供应商应认真检查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如果谈判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