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3-08-25 |
七、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C3311金属结构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规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于2018年经宜春市袁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业政策.
八、选址规划及土地利用相符性
1、对照《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及禁止用地项目,因此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2、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三阳镇天井村320国道西50m.项目周边为林地,项目焊接废气无组织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m,距项目生产车间边界最近距离敏感点民房约81m,最近距离敏感点民房不在本项目生产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之内.建设地点及周围区域环境质量较好,建设区域内与该项目相关的污染源较少,周围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与周边环境有良好的相容性,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项目租用宜春市德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三阳镇天井村320国道西50m,项目北面为山林;
南面为320国道;
西面为山林;
东面为山林.本项目属于轻污染企业,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小,与周边企业相容性较好. 只要项目采取相应的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噪声的控制以及固废的收集处置等各项环保措施后,将产生的污染物治理达标后排放或综合利用;
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建设内容可行.从环境影响角度看,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4、项目已取得袁州区三阳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相关规划的证明,且项目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三阳镇相关规划.
九、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114m2,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厂区内最北面为生产车间、最南面为办公楼.企业布局紧凑合理,厂区道路采取城市型双向坡混凝土道路,厂区四周设置围墙,建筑物和道路外部分空地布置绿化带. 厂区内整体布局合理,各功能区域划分清淅,安排合理,符合节约土地原则,满足工艺生产线,做到了合理利用地形,功能分区明确.车间布置根据厂区用地的基本条件和工艺生产流程的要求,从现场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虑各项辅助设施功能以及防火、环保、贮运等多种因素的要求,紧凑布置,节约用地及投资.同时达到江西省规定的投资强度、建筑系数和容积率.因此厂区平面布局是合理的.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租用宜春市德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无土建施工.建设地点及周围区域环境质量较好,无明显的环境污染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 宜春市位于江西省西北部,界于东经113°54′~116°27′和北纬27°33′~29°06′ 之间.北毗九江市,东接南昌、抚州市,南连新余、吉安市,西邻萍乡市和湖南省.全市东西长约222.75km,南北宽约174km,总面积18669km2.工业园交通便捷,320国道穿园而过,区位优势明显.运输条件良好,地理位置优越,水电等市政配套设施齐全.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三阳镇天井村320国道西50m,宜春市劳动力资源极其丰富,且临近制造业相对发达的华东、华南和华中地区,交通运输发达,市场腹地广阔,地理位置十分优越.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