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3-08-27 |
(五)技工院校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两后生 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经自治区批准的结对帮扶技工院校或经结对帮扶技工院校及结对帮扶县(区)同意的非结对帮扶技工院校,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两后生 开展为期10个月的中期就业技能培训.对培训合格的给予技工院校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 第四条 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一)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1.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 (1)培训后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 A类职业(工种)给予500元补贴;
B类职业(工种)给予400元补贴;
C类职业(工种)给予300元补贴. (2)培训后取得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水平证书的: A类职业(工种)给予1500元的补贴;
B类职业(工种)给予1300元的补贴;
C类职业(工种)给予1000元的补贴. 培训后取得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水平证书的: A类职业(工种)给予1800元的补贴;
B类职业(工种)给予1500元的补贴;
C类职业(工种)给予1200元的补贴. 培训后取得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水平证书的: A类职业(工种)给予2200元的补贴;
B类职业(工种)给予1800元的补贴;
C类职业(工种)给予1500元的补贴. 属于自治区发布的急需紧缺及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内的就业技能培训,可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拨付给补贴对象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不得超过其参加培训所支付的费用. 2.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照人社部门与培训机构的协议执行,但不得超过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上限.
(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 1.自主参加创业培训的补贴标准 (1)参加SYB培训(SYB培训中需包含GYB培训内容)和网络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1200元的培训补贴. (2)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参加 改善企业培训 (IYB 培训)、 扩大企业培训 (EYB 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1800元的培训补贴. (3)参加创业模拟实训(或网络创业模拟实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800元的培训补贴. 2.项目制创业培训的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照人社部门与培训机构的协议执行,但不得超过自主参加创业培训的补贴标准上限.
(三)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标准 1.通过一个学年(按10个月计)的培训,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劳动预备制学员的培训费,按承担培训任务技工院校的层次,分别给予:普通技工院校文科类学员3100元/学年・人、工科类学员3500 元/学年・人;
自治区重点技工学校文科类学员3500 元/学年・人、工科类学员4000 元/学年・人;
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文科类学员3800 元/学年・人、工科类学员4200 元/学年・人;
高级技工学校文科类学员4000元/学年・人、工科类学员4500元/学年・人;
技师学院文科类学员4500元/学年・人、工科类学员5000元/学年・人的补贴. 2.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除了给予培训补贴外,按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四)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的培训费用(以培训费发票为准)的60%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不超过6000 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设区市人社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水平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未能取得以上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2.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合格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 技师:给予50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