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3-08-30 |
3 水质检测频次应符合表3.1.2的要求: 表3.1.2 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定期水质检测指标和频次 工程类型 水源水,主要检测污染指标 出厂水,主要检测确定的常规检测指标+重点非常规指标 管网末梢水,主要检测感官指标、消毒剂余量和微生物指标 日供水大于等于1000m3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 地表水每年至少在丰、枯水期各检测1次,地下水每年不少于1次 常规指标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 每年至少在丰、枯水期各检测1次1000~200m3/d集中供水工程 地表水每年至少在水质不利情况下(丰水期或枯水期)检测1次,地下水每年不少于1次 每年至少在丰、枯水期各检测1次 每年至少在丰、枯水期各检监测1次20~200m3/d集中供水工程 每年至少在丰、枯水期各检测1次;
工程数量较多时每年分类抽检不少于50%的工程 每年至少在水质不利情况下(丰水期或枯水期)检测1次 常规检测指标:根据3.1.2确定的水质指标 污染指标是指:氨氮、硝酸盐、CODMn等 感官指标: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 消毒剂余量:余氯、二氧化氯等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 3.1.3 设计供水规模20m3/d及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日常现场水质检测:
1 出厂水主要检测:浑浊度、色度、pH、消毒剂余量、特殊水处理指标(如铁、锰、氨氮、氟化物等)等.
2 末梢水主要检测:浑浊度、色度、消毒剂余量等.
3 每个月应对区域内20%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进行现场水质巡测. 3.1.4 设计供水规模20m3/d以下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的水质抽检应根据水源类型、水质及水处理情况进行分类,各类工程选择不少于2个有代表性的工程,每年进行1次主要常规指标和部分非常规指标分析,以确定本地区需要检测的常规指标和重点非常规指标,并加强区域内分散式供水工程供水水质状况巡检. 3.1.5 当检验结果超出水质指标限值时,应立即复测,增加检验频率.水质检验结果连续超标时,应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应启动供水应急预案. 3.1.6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事件时,应对受影响的供水单位适当增加检测频率. 3.1.7 在建立水质检测制度时,水质检测中心应详细掌握区域内每个供水规模在20m3/d及以上集中供水工程的供水规模、水源类型、水处理及消毒工艺、水厂的检测能力.巡查时应详细了解水源保护情况、水处理及消毒设施的运行情况、水厂的日常水质检测情况.对检测发现的水质问题,应及时通知供水单位并监督其及时整改.水质检测中心同时负责对小型供水单位水质检测人员培训及检测仪器操作维护的指导. 3.2检测方法 3.2.1 水样的采集、保存、运输和检测方法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 -2006)确定.
4 建设标准 4.1 工作场所建设 4.1.1 水质检测中心应选择在无震动、灰尘、烟雾、噪音和电磁等干扰的地方进行建设. 4.1.2 水质检测中心应区分化验室和办公区,化验室一般包括天平室、药剂室、理化室、微生物室、分析仪器室、放射室(若不检测总α、总β放射性,可不设放射室)、水样储存间等,办公区一般包括办公室、资料室、更衣室、会议室、车库等. 4.1.3 化验室宜相对独立,各类化验室宜设独立房间,空间应满足仪器设备安装和操作等需要(天平室不宜小于8平方米,药剂室不宜小于10平方米,理化室不宜小于30平方米,微生物室不宜小于20平方米,大型分析仪器室面积根据仪器种类和数量确定,不宜小于20平方米,放射室不宜小于20平方米). 4.1.4 化验室应采用耐火或不易燃材料建造,隔断、顶棚和门窗应考虑防火性能,地面应耐酸碱及溶剂腐蚀、防滑、防水. 4.1.5 化验室应确保用电安全,应有防雷接地系统,电线应尽量避免外露,电源接口应靠近仪器设备,精密检测仪器设备应配备不间断电源. 4.1.6 化验室应确保用气安全,大型分析仪器的压缩气体钢瓶应放在阴凉的地方储存与使用,不能靠近火源,必须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