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3-09-12 |
0172 8660
0000 0003 备注: GDZQ2015102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财务联系
电话:0753-2388133 罗小姐 5.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5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5.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7 投标人因自身因素逾期未向招标人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利率费用. 5.8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5.8.1投标人已递交投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5.8.2中标后,中标商不按中标的投标结果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8.3放弃投标的投标人在开标前三日未书面通知招标人的;
5.8.4在招标期间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