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3-09-15 |
29 招标人将按 无标底综合评标法 进行评标,招标人设有 投标控制价上限 . 29.2 K值:
33 履约担保的金额和提交时间: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提交时间为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8 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34.1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8 天内 35.4 监督机构:
电话: 地址:邮编: 投标人须知修改表 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第2篇的《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如下: 条款号 原条款修改后的条款 附件4 评标办法 投标人须知 说明:本须知为标准化条款,对本须知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在投标人须知修改表中列明;
对本须知条款中的信息与数据,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填写.
一、总则 1.招标范围 1.1 本项目业主(即资料表所写明的招标人)愿意接受为修建、完成资料表1.l和1.2所定义的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1.2 工程说明列于投标人须知正文之后附件1;
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件2;
主要设备一览表见附件3. 1.3 本项目预计工期见资料表. 2.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经 批准立项,已列入 省/市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 投资或筹集,或由 贷款).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并取得投标资格. 3.2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改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仍能继续满足资审合格的最低标准.至少应更新以下资料(如有): (1)财务状况方面的变化,新近取得银行信贷额度(如有必要)的证明和/或获得其他资金来源的证据;
以及现已接受(中标或签约)的新合同工程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2)资格预审之后新承包的工程名称、规模、进展程度和工程质量;
(3)资格预审后新交工的工程及评定的质量等级;
(4)最近的仲裁或诉讼介入情况;
(5)拟投入本工程所需关键施工设备的当前备有情况;
(6)投标人名称的变化及有关批件;
(7)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变化情况. 3.3 投标人一般应独立参与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卷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应委任其中一个法人为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2)联合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主办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经公证机关公证后,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3)尽管委任了联合体主办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联合体主办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3.4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段投标,只对某合同段中的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3.5 如有分包计划,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提供分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人员、设备等资料表以及拟分包的工作量,分包工作量不能超过30%;
(2)分包人的资格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