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3-09-25 |
(二)建设期限 2019年4月-2019年10月.
(三)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标准、环节、自筹资金 1. 补助标准 (1)黑山羊 适度规模场按10万元/场的标准补助,种羊场按25万元/场的标准补助,育肥示范场按40万元/场的标准补助,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按照100万元/个标准补助. (2)肉牛 存栏40头适度规模场按15万元/场的标准补助,存栏80头规模场按30万元/场的标准补助. (3)黑猪 存栏种猪30头以上黑猪场按20万元/场标准补助,存栏40头种猪且实行异位发酵零排放黑猪场按30万元/场标准补助. 2. 补贴环节 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以下3个方面: (1)生产设施建设(含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2)引种;
(3)设备购置. 山羊产业体系建设项目补贴环节:(1)组织建设:补助注册成立、办公培训设备设施配置;
(2)网络建设:补助现场示范培训基地建设、生产物资购销服务网点建设;
(3)社会化服务:补助成员技术培训,统防统治,养殖档案建设,财务核算管理. 3. 自筹资金 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得低于申报财政补助资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其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50%.
(四)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要有具体指标描述(含定性和定量),包含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申报程序
(一)由农业经营主体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填写项目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乡镇(街道)自愿申报.
(二)由乡镇(街道)组织村支两委现场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建设规模等情况进行实地核实.
(三)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对拟建的项目分别在项目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进行两级公示,主要公示为项目名称、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建设期限、建设内容及规模、绩效目标、项目总投资、财政补助金额、举报电话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由乡镇(街道)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建项目汇总后并签注意见(含方案附表),连同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图片资料报送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对项目真实性负责.
(五)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17点30分前,联系人:冉娜,
电话:75582054,电子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按规定格式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选址地非基本农田证明.
(三)选址地非禁养区证明.
(四)工商营业执照(养殖户除外).
(五)县农业农村委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的其它附件资料.
(六)项目实施方案封面右上角 行(产)业分类 , 请填列 生态畜牧业 . 附件6-2 山羊场建设参考补助标准 序号 补贴环节 补助标准 要求
1 新建羊舍 250元/平方米 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净污道分开、排水沟(管)密闭,具备防暑降温和保温设施.
2 改扩建羊舍 100元/平方米 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净污道分开、排水沟(管)密闭,具备防暑降温和保温设施.
3 草料房及加工用房、办公用房 200元/平方米
4 青贮池 150元/立方米
5 饲料仓库和加工用房 150元/平方米
6 化粪池 200元/立方米 防渗防漏、三级沉淀、密闭
7 干粪堆放场(池) 150元/立方米 防渗防漏、加盖、粪便添加发酵菌处理
8 粪污还田还土管网 10元/米 连接化粪池、消纳池500米以上,有进出水设施,并正常使用.
9 粪污消纳池 200元/立方米 防渗防漏,具备安全措施,管网提灌并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