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3-09-30

②《房地产权证》原件;

③未签名的《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三份;

④其他必要材料.

2、房管所进行实物档案查档,核对上述资料无误后,登录《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调出相对应的《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核对合同无误后由买卖双方签名盖章.

3、过户办理 买卖双方提交房屋买卖需提供或填写资料后,由房管所正式受理房屋转移登记.

二、买卖双方自行交易的,则可任选以下一种方式录入和打印《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一)买卖双方可登陆《东莞市房管局公众信息网》进入《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合同模板,并在上面填写好相关的信息和条款,核对信息后打印.买卖双方就可以持该合同模板和房屋买卖需提供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房管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合同模板一旦保存,无法修改.如需修改,必须重新填写一份合同模板,系统亦会生成新的合同模板编号. 买卖双方持最新的合同模板到房管所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房管所工作人员登陆《东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后,根据合同模板编号,调出该合同模板内容(如需修改可在合同模板上直接修改),经核查无误后,保存和打印《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在房管所工作人员见证下签名盖章.

(二)买卖双方到我局授权可以打印《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为其录入和打印《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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