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3-10-07 |
18191386688 传真/邮编
715101 建设地点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范家镇福佑村 立项审批部门 大荔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610523-14-03-032552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1462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700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7.
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5%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6年10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概述 1.1项目由来 食醋是一种人民群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营养调味品,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调味品的营养搭配、风味口感日益注重,以粮食酿造的食醋已成为当今营养专家首倡的保健调味品.陕西佑福食品有限公司经过广泛的市场调查和精心研制,决定投资50万元建设食用醋酿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大荔县范家镇福佑村,总占地面积3000m2,为租赁大荔县新良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已于2016年10月建成投产,厂区现有食用醋酿造生产线一条,生产规模为年产食用醋200t/a. 1.2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现场踏勘时,项目已建成投产,属于未批先建项目,目前项目已停产,正在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陕西佑福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由渭南华山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在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陕西佑福食品有限公司食用醋酿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 限制类 和 淘汰类 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所用设备亦无淘汰类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于2018年7月6日获得大荔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的陕西省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18-610523-14-03-032552).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1)项目位于大荔县范家镇福佑村,项目用地为租赁大荔县新良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土地使用证显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荔国用(2010)第01636号),符合用地要求. (2)项目东、西侧为福佑村耕地,南侧为原大荔县新良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废弃车间,北侧10m处为福佑村民宅,项目外环境相对简单,周边无医院、学校、历史文物遗址和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别保护的敏感目标,项目东侧距离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边界约为670m,不在保护区范围内(见附图7).因此,项目无特殊外环境制约因素. (3)本项目属食品加工企业,项目建设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生产卫生规范》(GB8954-2016)及《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对照见表1: 表1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表 序号 GB8954-
2016、GB14881-2013对选址要求 项目选址情况 相符情况
1 厂址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 项目选址位于范家镇福佑村,周边为村庄及农田,不属于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 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