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3-10-12
苏州市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 个人委托人事关系、档案保管协议书 本协议书双方代称: 甲方:苏州市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 (身份证: ) 受理范围及受理对象: 乙方系中专以上学历的户籍地在苏州市吴中区的不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待业人员;

协议期限:本协议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起,为期一年.

服务期满,本协议终止. 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乙方个人需要提供以下服务: 管理个人档案;

保存人事关系;

以档案材料为主要内容的相关证明. 代理期间,乙方负责: 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办理有关手续时,务必出示本协议原件.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款第1条规定. 乙方已落实就业单位. 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苏州市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盖章)乙方:(签字) 地址:苏州市东吴南路吴中商城大街157号(邮编:215128) 家庭住址及邮编: 人事代理:0512-65256937 住宅

电话: 档案管理:0512-65646181 手机: 个人

邮箱: 年月日年月日附说明: 本协议请用正楷书写. 乙方住址、电话变迁,请及时通知本中心代理部门,以便联系. 本协议即为个人挂靠证明.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