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3-10-19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1.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总预算:114.19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1 招标人:大连市急救中心 2.2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41号网络产业大厦5楼邮编:116011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开户名称: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7503
1283 000
5894 联系人:于丹
电话:0411-84347300-8023 传真:0411-84359600(自动) 2.4.1 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7.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2.8 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2.8.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⑥投标人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2.9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9.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9.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2.9.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2.9.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