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3-10-25
云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云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综合省人民政府、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主要包括概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邮编:650021,

电话:0871―63609686,传真:0871―63609686,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概述 2016年,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助力政府建设、扩大政务参与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优化整合政府信息发布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领导高度重视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长专门听取政务公开和政策解读等有关工作汇报,多次强调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作出批示、明确要求.省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分管领导多次主持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6号),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由省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通过年初定计划、年中抓进度、年末有考核,高位推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先后研究出台《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网上公开发布后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161号)等一系列工作指导性文件,对全省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和未来几年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对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及公开后如何贯彻落实进行源头控制,进一步强化了政府文件公开和解读回应的工作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在全省综合考评体系中的分值权重,提高到4%.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热点、焦点,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办理和回应重点领域信息特别是涉及民生、稳定的信息,对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及时发声.3月,针对社会各界对中石油云南炼油项目关切度较高的情况,组织召开了 绿色共建・圆桌对话 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安宁市社区居民代表、省内外社会公益组织代表、石油化工行业专家和周边企业代表等50余人参加圆桌对话,对工程进展情况、环评审批情况、下步工作计划等作出回应,及时答疑解惑,引导舆论方向.5月,针对丽江市大研古城部分商户关店停业事件,主动及时回应舆情,在政府网站、当地新闻媒体和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要媒体第一时间发布新闻通稿,加强正面报道,不隐瞒、不遮掩,还原事实真相.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转发官方通稿,针对网评进行引导回复,澄清谣言,积极稳妥处置舆情.7―8月,在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期间,对涉及环保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研判处置,及时公布督察组转办案件进展情况,确保未出现重大舆情.省旅游发展委针对全省游客较多,消费投诉量相对较大的实际,启用了 云南旅游舆情监测系统 ,及时掌握游客的投诉建议和有关舆情,准确研判、主动回应、采取有效措施化解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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