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3-10-26 |
1、中标方必须向招标方交纳中标服务费.
2、交纳中标服务费的标准如下: a. 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b.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即各中标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中标服务费. 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100万元)按1.5%收取;
100-500万元人民币按1.1%收取;
500-1000万元人民币按0.8%收取;
1000-5000万元人民币按0.5%收取;
5000-10000万元人民币按0.25%收取;
10000-100000万元人民币按0.05%收取. c. 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定合同的币种相同,或以人民币支付(按开标日中国银行公布汇率卖出价折算). 中标服务费交纳方式: a.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时,必须向招标方做出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
b.合同生效后30天内,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按规定的标准向招标方一次缴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