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3-10-29 |
7、投标文件 7.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和《规格性能偏离表》;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货物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 投标书附件(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7.2投标书附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的系统说明,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在满足采购人在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中要求功能以外的功能,应单独列示,供评标时参考. (2)主要原料明细表(包括制造厂名、国别);
(3)产品制造、验收标准;
(4)详细的交货清单;
(5)货物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7.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准确标明文件内容所在位置,并装订成册. 7.4投标人应按照要求,递交1份投标文件正本和4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 7.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中文编制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需要签字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7.6投标文件中不许有行间加字、涂抹和增删.若有修改,在修改处须由投标书签署人签章或签字确认.
8、投标有效期 8.1自开标日起24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8.2在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后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9、投标报价 9.1报价方式: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总 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3)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若所报单价合计数与总价不符,则以单价和单价合计数为准. 9.2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交货并验收合格后的全部价格.(含装卸费、运输费、检测费、设备安装调试费等) 9.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根据规定,以可变价格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而被拒绝. 9.4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接受修改报价.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应提交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2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并采取下列形式:银行转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白城洮南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洮南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0805227129001042731 10.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署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7日内无息退还. 10.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 按照规定签订合同;
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开密封并在信封的正面左上角上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 在7月2日15:00时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 迟到 投标时,集中采购机构将按信封上的地址原封退回. 11.2如果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1.3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按照集中采购机构规定的时间、地址递交至集中采购机构. 11.4《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密封,单独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