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3-10-29 |
《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的相关内容一致;
如有不符,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
12、投标截止时间 12.1集中采购机构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2.2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按投标人须知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形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3、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2条规定,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集中采购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撤回的书面通知书. 14.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7.3条和第11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加注 修改 或 撤回 字样.投标人撤回的通知书也可以用电报、电传等形式传递,但随后要用经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的书面文件予以确认,但招标人收到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 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4.4从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须知第8条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0.4条的规定被没收. E开标、评标
15、开标 15.1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参加,并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5.2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4条规定,递交了可接受的 撤回 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15.3开标前,由投标人或公证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定密封无误后开始开标. 15.4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当众拆封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5.5集中采购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存档. 15.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如果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理.
16、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集中采购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其它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1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7.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17.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18、投标文件的初审 18.1开标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编排有序. 18.2在详细评标之前,集中采购机构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