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3-11-02 |
一、调整指标到校生办法 根据省、市今年指标到校生文件规定和要求,我市统一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实行指标到校生制度(面向全市所有初中和九年制学校).
二、指标到校生计划 指标到校生均占学校统一招生计划.比例为:省级示范校(崇庆中学)为统一招生计划的50%(375)人.根据初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结果以及有利于扶助、提升薄弱学校的原则分配到各初中和九年制学校.送生学校所分配的指标到校生人数,按照规定条件,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由送生学校按照规定程序推选,报经招生部门审批公示后,正式办理预录取手续. 此类考生升学成绩最低线限定为:省级示范校分数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且综合评价必须为A等,同时推荐过程要参考初中三年期末统考的成绩情况. 指标到校生的招收范围:全市各初中学校,九年制学校.指标到校生全部参加中考,考试成绩作为学校指标到校生推荐工作是否客观公正的主要参考.考试后,对成绩不符合推选规定的指标到校生予以取消. 为了进一步完善指标到校生的管理措施,强化对指标到校生的管理,今年拟采取如下措施: 第
一、各送生学校推选指标到校生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市招委、市教育局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推选,确保自愿与客观公正. 第
二、指标到校生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录取,不符合条件的指标到校生,一律取消指标到校生录取资格. 各校要根据市招委和教育局下达的计划和要求,拟好推选方案,于5月11日前上报市招办备案.
三、指标到校生工作
(一)省级示范校(崇庆中学)指标到校生 崇庆中学指标到校生,按统招计划的50%,分配到我市初中学校和九年制学校.
(二)操作办法
1、指标到校生的条件. 指标到校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正住户口在我市的本校初一年级入学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而正常转入的学生也必须是连续读满2个学年以上且具有连续2年以上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德、智、体、美、劳一贯优秀,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A等.
2、指标到校生计划及分配. 指标到校生计划由我市招委、市教育局统一参照今年各校报考升学人数、参考往年推选情况、办学质量和结合高中意见,按一定的比例下达分配到各学校.并将分校计划由市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执行.其原则是: (1)指标到校生的计划分配仅限于我市初中学校和九年制学校. (2)指标到校生计划严格按规定比例执行.
3、指标到校生工作程序. 各初中学校和九年制学校,按照分配的指标到校生计划,面向符合条件的全体初中毕业生推选指标到校生.各校具体推选办法应提前上报市教育局审查同意,在校内公示后执行.5月上旬,各校应对指标到校生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公布本校指标到校生名额、条件及推荐指标到校生的办法,将推选出的指标到校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社会监督. 各校推选名单确定后,应于5月22日前报市招办.市招办汇总报经市教育局审查后,在网上再次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