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3-11-06
柳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柳政规〔2018〕14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柳州市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柳州市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柳政办〔2009〕172号)停止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 柳州市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1总则 -

1 - 1.1编制目的 -

1 - 1.2编制依据 -

1 - 1.3事件分级 -

1 - 1.4适用范围 -

4 - 1.5工作原则 -

5 - 1.6事件分类 -

6 - 2组织体系与职责 -

6 - 2.1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7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8 2.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8 2.4各县区人民政府职责

14 2.5应急工作组

15 3预警 -

18 - 3.1风险防范 -

18 - 3.2 预防措施 -

18 - 3.3预警分级及发布 -

18 - 3.4预警措施 -

20 - 3.5信息报告与处理 -

21 - 4应急处置

23 4.1先期处置

23 4.2分级响应

23 4.3指挥和协调

26 4.4 应急处置

27 4.5 安全防护

31 4.6 应急监测

32 4.7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32 4.8 应急终止

33 5后期工作

33 5.1?善后处置

33 5.2?调查评估

33 6 应急保障 -

34 - 6.1 队伍保障 -

34 - 6.2 物资与资金保障 -

34 -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

35 - 6.4技术保障 -

35 - 7附则 -

36 -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

36 - 7.2 预案解释 -

36 - 7.3 预案实施时间 -

36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合理处置突发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故,规范和强化我市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环境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柳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1.3.1特别重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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