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3-11-10 |
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7.1 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7.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8.1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 正本 字样.副本可以复印. 8.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8.3 投标文件的份数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均提供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8.4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8.5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9.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 投标书 、 开标时启封 字样. 9.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10、投标截止时间 10.1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邮寄或派专人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10.2 招标人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11、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上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印章;
3)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5)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重大偏离和无效投标书均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讨论,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四、开标和评标
12、开标 12.1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备查. 12.2 如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少于三家,即转为竞争性谈判定标.
13、投标文件初审 13.1 初审时发现价格计算有误,将按下述原则修正: 1) 单价之和不等于合计金额,以合计金额为准修正单价;
2) 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13.2 初审时如发现投标商品与招标商品在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质量、交货期有重大偏离,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3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