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3-11-10 |
("卖方")拥有的全资子公司ARCAS Automotive Group, LLC("ARC美国公司")、ARC Automotive Asia Limited("ARC香港公司")和ARC Macedonia DOOEL Ilinden("ARC马其顿公司")的全部股权.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简介
1、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整个集团的主要业务范围为:房地产开发;
以矿产业、煤和煤化工、镍冶炼为重点的资源类工业;
国内外贸易;
物业管理、物流仓储、五星级酒店等现代服务业;
实业投资.
2、ARC美国公司 是一家投资控股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从事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的生产与销售业务.
3、ARC香港公司 是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持有合资企业艾尔希庆华(西安)汽车有限公司60%的股权.艾尔希庆华(西安)汽车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的生产与销售.
4、ARC马其顿公司 主要业务为汽车安气囊气体发生器的生产与销售. 简易案件理由(可以单选,也可以多选) (
1、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 (
2、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 (
3、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
4、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5、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6、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 备注 本项交易涉及以下相关市场 相关产品市场: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市场 相关地域市场:全球市场 市场份额: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