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3-11-11 |
3、体检和考察事宜另行公告或通知.
(五)公示和引进.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引进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三、企业和民办高等院校人才引进程序
(一)按照企业和民办高等院校人才引进要求报名.
(二)与市(区县)经信局、民办高等院校签订引进优秀人才意向协议.
(三)与用人单位商谈、签订就业协议.
四、待遇和管理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眉山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享受安家补助、生活补贴等待遇. 市本级对从市外引进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助;
对引进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相当层次的其他菁英人才,按照三年内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引进到市级规模以上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除享受以上政策外,再每月分别发放800元、400元的生活补贴. 各区县引进的优秀人才配套给予相关待遇,具体见本次公告附件5.
(二)引进优秀人才的配偶,符合干部人事政策且愿来眉山工作的,及时协调解决配偶调动、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三)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明确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引进的事业单位编制内人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调(流)动.
五、信息和咨询 四川人才工作网(http://www.scrcgz.com)、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均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企业人才引进由眉山市人才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