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3-11-2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渠道开放式运营平台一期工程软件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2012年8月目录总则 资格预审须知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总则 1.

本文件是采购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渠道开放式运营平台一期工程软件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渠道开放式运营平台一期已立项,用于该项目的相应资金已经落实. 2.采购人将对本项目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3.本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采购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见附表:主机与存储设备需求清单.

第二章 资格预审须知 1.合格的申请人 1.1本项目关于各申请人比选资格的审核将基于申请人按照本须知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的要求所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料,依据表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评定合格的申请人.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限定申请人的数量 2.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评审方法.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必要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均为资格预审合格人.不对申请人数量进行限定. 2.2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采购人只能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以排名顺序)通过资格预审.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下载本资质预审文件. 4.递交截止时间: 所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料应在 2012年8月17 日_9:00-11:30密封递交到下述地址(密封及递交要求见须知第七条).采购人在接收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当场验证密封情况后,如实在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表 中记载,同时申请人在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表 上签字,迟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原封退回.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40号1519室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

电话:0591-22020158 5.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5.1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格预审须知

第三章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5.2资格预审文件除以上内容外,采购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申请人起约束作用. 5.3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24小时前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

申请人同时应认真审阅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要求等,如果申请人没有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资格预审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申请有可能被拒绝.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为便于评委评审,所有证明材料按下文所述提供证明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有效,以便采购人能做出有依据的和客观的判断. (1)企业营业执照.由申请人提供有效期内并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地方工商部门年审有特别规定的,应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和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问题的承诺书.由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格式自制). (3)具有近三年省级(或以上)通信运营商(移动、电信、联通)企业电子渠道项目开发案例(不含服务外包/转包)不少于3个,且每个案例合同金额(不含硬件设备部分)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4)申请人在福州本地设置常驻办事机构的承诺书.由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格式自制),说明本地办事机构的类型和成立时间.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7.1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接收人将当场验证密封情况,并如实在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签收表中记载.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签收表中签署递交时间.迟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会被拒绝并原封退还. 7.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密封递交,外包装正面应标注以下内容(格式不做特别要求): 项目名称: 申请人: 7.3一个申请人只能递交一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任何以一个申请人名义递交2套或2套以上不同资料的,该申请人的所有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提供纸质资料一套及相应电子版材料一份,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各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各申请人自行承担. 8.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一人正式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或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8.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8.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纸质材料为准. 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 9.1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采购人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缺页不负责任. 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0.1申请人可以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补充、修改或撤回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这种补充、修改与撤回的通知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返回之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并得到采购人书面形式的确认. 10.2申请人的补充文件、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关于资格预审递交的规定制备、密封和递交,另外还应在信封上清晰的标明 补充 、 修改 或 撤回 字样. 在截止时间后,如收到采购人或资格预审委员会提出的质询,申请人不能实质性修改已递交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可做出相应的澄清. 10.3截止时间后,申请人递交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会由采购人与相关专家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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