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3-11-25 |
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就申请人对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存在的矛盾、模糊、含义不清之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此等澄清、说明和补正必须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资格预审委员会;
且不得超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范围或改正其实质性错误使其通过资格预审. 11.联合体 本次采购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第三章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对申请人资格的预审,将依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表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加证明材料. 2.采购人将依据申请人的已有案例,对申请人作出能力评价,以保证申请人有足够的能力完成该比选项目. 3.采购人将确定每个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的合格性,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表1)时,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表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评审项目 合格条件标准 证明材料
1 有效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照年检有效 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注册资本金 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
3 企业经营状态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函
4 履约历史 近3年无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问题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