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3-12-21 |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
(二)涉及海关、外汇管理局等出口监管部门提供的风险信息. 第二十二条 各省国家税务局应定期组织对已办理的出口退(免)税情况开展风险分析工作,发现出口企业申报的退(免)税存在骗取出口退税疑点的,应按规定进行评估、核查,发现问题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用语的含义: 出口退(免)税企业 ,指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企业和其他单位,以及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应税服务提供者.按照出口企业适用的出口退(免)税办法和经营业态,分为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生产企业 ,指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 外贸企业 ,指适用免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 一类出口企业 二类出口企业 三类出口企业 四类出口企业 ,指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分别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的出口企业. 上一年度 ,指评定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类别的上一个自然年度. 外贸综合服务业务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出口货物为国内生产企业自产的货物.
(二)国内生产企业已将出口货物销售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三)国内生产企业与境外单位或个人已经签订出口合同,并约定货物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至境外单位或个人,货款由境外单位或个人支付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自营方式出口.
(五)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第15栏(业务类型)、《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第19栏〔退(免)税业务类型〕填写 WMZHFW . 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指国税机关对出口企业申报的符合规定的退(免)税,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并传递至国库. 第二十四条 各省国家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和细化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以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时间为准.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承办 办公厅2016年7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