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4-01-09 |
一、卖方车辆的基本情况: 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厂牌型号: 车牌号码:已行驶里程: 初次登记日期:发动机号:车架号: 车辆状况:需要说明的情况: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他.
具体瑕疵描述:
(一)底盘部分:
(二)车身外观部分:
(三)发动机部分:
(四)电器设备部分:
(五)其他:
二、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元;
大写 . 买方应于 年月日在(地点)同卖方当面查验车辆及相关证明、凭证,并以 现金支票汇票 的方式自查验无误之日起 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 %,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即支付剩余车款.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的当日交付车辆、号牌及相关证明、凭证,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 负担. 相关证明、凭证包括: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安检合格标志 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车辆保险单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养路费缴付凭证 其他 .
三、卖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保证对出卖的车辆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二)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证明、凭证真实、合法、有效;
(三)因卖方的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或转籍,应接受买方退回的车辆,卖方已接受的车款及孽生的利息应全部退回,并向买方支付因此实际发生的费用;
(四)保证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卖方出售车辆存在未明示瑕疵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买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五)收取买方车款后,应给买方开具合法的收款凭证.
四、买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车及查验相关证明、凭证,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二)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约定时间,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五、违约责任
(一)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切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明、凭证的,应每日按已收取车款的 %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三)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每延迟一日按已收取车款的 %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四)买方未按约定支付车款或未按约定时间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每延迟一日按未支付车款的 %标准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约定仲裁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 .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手车交易市场存档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一份,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或转籍手续时出示一份.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空格线内和空框号内填定的文字、数字、符号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甲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人身份证号码: 证照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