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4-01-09 |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张家港市 村幢室的房产(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车库 平方米,产权证号 )转让与乙方.
二、乙方经实地察看,对甲方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售价中包括: . 上述房地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 承担.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于 年月日先付甲方购房定金(大写)甲乙双方互相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余额中 万仟佰元在 年月日办理交易手续时付清,并协定在 年月日前将房屋使用权交于乙方,同时结清剩余房款 万仟佰元.
六、违约责任:乙方中途违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乙方相当定金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
或甲方不能按期向 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付相当于上述房产价款千分之 的滞纳金.
七、签订本合同后,即视中介成功.中介方有权按市房地产管理处规定收费标准向甲乙双方收取佣金,双方各承担总房价的1%,如造成违约的,由违约方承担双方中介佣金,事后如有变更,佣金不在退还之列.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方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十、补充条款: . 十
一、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和居间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即具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全面履行该合同所规定权力和义务,当协议造成违约时由违约方的签字人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签字)居间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