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4-01-15

(一)若被投资金融机构适用与商业银行相当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按本指引2.2规定的方法处理.

(二)若被投资金融机构不适用与商业银行相当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按本指引2.3规定的方法处理. 2.5对工商企业资本投资的处理 商业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资本中扣除其对工商企业的资本投资,但对因政策性原因并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向工商企业资本投资,以及商业银行被动形成的对工商企业的资本投资(如实现抵押权),可不从资本中扣除. 2.6特例情况的处理 2.6.1被投资金融机构属银行集团短期持有且对银行集团没有重大风险影响的,包括计划在一个会计年度之内出售的、权益性资本在50%以上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可不列入并表范围,但应从资本中扣除对该类机构的资本投资. 2.6.2商业银行占被投资金融机构50%以上或拥有控制权,但被投资金融机构处于以下状态之一的,可不列入并表范围,但应从资本中扣除对其的资本投资: (1)已关闭或已宣布破产;

(2)因终止而进入清算程序;

(3)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影响、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被投资金融机构. 2.6.3对于商业银行虽然未持有多数股权或控制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如根据风险相关性,其对银行集团整体风险的影响程度,符合下列情况时,商业银行应将其列入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1)具有业务同质性的多个金融机构,虽然单个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占银行集团整体资产规模的比例较小,但该类金融机构总体风险足以对银行集团的财务状况及风险水平造成重大影响. (2)被投资金融机构所产生的合规风险、声誉风险造成的危害和损失足以对银行集团的声誉造成重大影响. 2.7银行集团内部不同机构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差异的处理 2.7.1在满足下面条件的前提下,银行集团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在扣除集团内部交易之后,可以对银行集团内部不同机构统一采用本指引确定的方法计算资本充足率,也可以把集团内部不同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按当地监管当局规定计算的风险加权资产直接相加,计算并表风险加权资产.

(一)银行集团在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银监会 )批准实施新资本协议时,并表层面内部评级法的资产覆盖率(按内部评级法计算的风险加权资产/[按内部评级法计算的风险加权资产+按本指引规定的风险权重计算的内部评级法未覆盖的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不得低于50%,并在3年内内部评级法的资产覆盖率达到80%;

(二)银行集团在获得银监会批准实施新资本协议初期可以组合采用内部模型法和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监管资本要求,但银行集团内部同一机构对某一类风险只能采用一种方法,并在3年内内部模型法覆盖率(按内部模型法计算的资本要求/[按内部模型法计算的资本要求+按标准法计算的资本要求])应达到90%. 2.7.2商业银行应根据本指引制定并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规则(包括纳入并表的金融机构范围、对各类风险所采用的方法,纳入并表的各机构分别采用的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集团内部交易处理方法等),并报经银监会批准后实施;

商业银行变更并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规则,应经银监会批准. 3.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和最低资本要求 4.资本定义 4.1核心资本 4.1.1实收资本:投资者按照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商业银行的资本. 4.1.2资本公积,但应进行以下调整: (1)扣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类和债券类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净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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