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4-01-17 |
17、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8、投标有效期 18.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须知第19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9、投标保证金 19.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与退付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办理须知》. 19.2若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拒不提交投标文件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20、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2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1.1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 正本 或 副本 ;
正本与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副本内容字迹模糊不清处,以正本为准;
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1.3投标文件封面及有关要求处签署要求:投标文件的封面及有关要求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诚信投标承诺书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无效或废标处理. 21.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确需修改的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22、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2.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识及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的保管;
(1)投标文件须分别装订成册,允许分册装订,所有投标文件不能用活页夹装订. (2)投标文件须密封. (3)在密封袋的外表面上应清楚地分别........